兩名知名黑幫成員涉嫌於三年前在East Oakland開槍殺死一名3歲男童,今日被裁定一級謀殺罪及其他罪名。
事發於2011年8月8日下午1點10分,被告Lawrence Denard (29歲)及Willie Torrence (25歲)於International Boulevard 6400號路段開槍射殺當時只有3歲的男童Carlos Nava。
陪審員於上週五達成裁決,但直至今天早上才公佈結果。
檢察官Ben Beltramo告訴陪審員,當天槍手Denard及司機Torrence為其幫派69th Village gang大舉開槍「揚威」,並計劃把對頭幫派65th Village gang的兩名成員Robert Hudson和Jerome Williams殺掉。
目標人物Hudson和Williams中槍受傷,但沒有生命危險,然而,流彈射中年僅3歲的男童Carlos,當時正和母親和哥哥逛雜貨店。
兩名被告被判終身監禁,7月2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