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旗下有許多品牌與產品,其最知名的硬體產品,莫過於與雷朋(Ray-Ban)聯名的智能眼鏡,一掃Meta Quest Pro擴充實境頭戴裝置的陰霾。
Meta Ray-Ban去年賣出了七百多萬支,還壟斷全球此類產品八成市場,甚至因為美國本土市場需求「空前高漲」,還被迫暫時停供國際市場。祖克柏說它是「人類消費電子史上成長最快的產品之一」,但它也被人稱為「變態眼鏡」(pervert glasses)。
它之所以「變態」,主因是被許多不肖網紅或所謂的搭訕藝術家(PUA)濫用, 戴著它在健身房、公共廁所、更衣室、沙灘等極度注重隱私的敏感場所,暗中對女性進行糾纏或未經同意的偷拍(Non-consensual filming),隨後將這些「第一人稱視角」的騷擾影片上傳至社群平台牟利,這種現象在網路上引發了極大的集體焦慮與憤怒。
另外就是它的智慧功能也讓人毛骨悚然。哈佛大學曾進行測試,發現配戴這款眼鏡走在路上,可以結合公共資料庫在短時間內直接辨識出路人的姓名、住址、電話等隱私個資。雖然這並非Meta官方開放的功能,但這種「走在路上隨時被陌生人肉搜」的技術可能性,讓民眾對這款眼鏡產生了極大的不信任感與戒備。
為洗刷這「臉上無光」汙名,Meta於9月23日舉行的Connect 2026大會上,發布其首款無攝像頭AI眼鏡:Ray-Ban Meta Audio,目的就在應對AI眼鏡被惡意利用而引發的批評。新款眼鏡僅支援音訊功能,用戶可以收聽音樂和播客、接聽電話、翻譯語言以及與Meta的AI助理Muse進行交流,起售價為$349。
拿掉攝像頭或許是個解方,但智能眼鏡少了它說實在很不智能,所以Meta在其主力產品線上做了許多更新來緩解這個問題,例如在指示眼鏡正在錄影的LED指示燈被竄改時,就停用攝影機。因為過去的「變態者」會先開始錄影再於過程中遮住指示燈,這樣就能繞過「按下錄影前」是否有物體遮擋LED燈並拒絕啟動的系統偵測而不會立即中斷。此外還有少數使用者採取物理破壞、拆除鏡框上的LED燈泡,或是透過第三方改機、安裝破解模組來停用強制亮燈機制,藉此繞過安全限制,Meta真是防不勝防。
偷拍真那麼有樂趣嗎?可能只有「變態者」深知,但一般人鐵定知道被偷拍很不舒服。為此,挪威成為了世界第一個用立法來趕上「變態眼鏡」發展的國家,雖尚未全面實施,但速度算最快了,包括研擬禁止在公共場所使用人臉辨識或生物特徵識別功能;校園與特定場所全面禁用,目前保護未成年隱私部分已經實施;督促業者反制硬體竄改,來被動升級防禦等措施。
加州在保護公眾隱私方面也算跟得快,由州參議員Eloise Gómez Reyes提出的SB-1130《隱私侵犯:可穿戴錄製裝置》(Invasion of Privacy: Wearable Recording Devices),是美國近年來針對Meta Ray-Ban等智能眼鏡引發的「偷拍」疑慮,最具代表性的立法嘗試,其核心內容包括:一、特定場所密錄視為刑事輕罪:禁止任何人在商業場所(如辦公室、零售店、更衣室、醫生辦公室等具有合理隱私預期之處),未經他人明確同意,使用可穿戴裝置秘密錄音或錄影。違者將面臨最高$1,500罰款,或最高一年的有期徒刑(或兩者兼施)。
二、強制要求硬體配備「提示燈/聲」:法案規定自2028年1月1日起,所有在加州銷售的可穿戴錄製裝置,必須在錄影或錄音時配備極為明顯的指示燈(Capture LED)或提示音。
三、禁止篡改與遮蔽及相關協助技術:嚴格禁止用戶故意關閉、塗黑或破壞裝置的錄影提示機制。同時,禁止任何廠商製造、銷售或散佈旨在「協助遮蔽/失效提示燈」的第三方技術或改裝模組。
此案在參眾兩院獲高票通過,即將讓加州成為預防「變態」的全美第一州,沒料到紐森州長於9月30日把此案否決了。州長此舉需要很大的勇氣,於是他在致議員的信中解釋了否決理由:第一、該法案對可穿戴錄製裝置的定義「過於廣泛與模糊」,可能會將某些具備錄音/錄影功能的智慧手錶(如 Apple Watch)或其它穿戴裝置也一併誤傷,導致混亂和意想不到的後果;第二、現行法律已足以應對:州長認為,加州現行的隱私法(例如「雙方同意錄音」原則、禁止在隱私空間偷拍的既有法規),已經對這類惡意侵犯隱私的行為設有懲處,不需另外疊床架屋新增輕罪條款。
這項法案雖然暫時夭折,但它直接反映了公眾對Meta眼鏡等AI穿戴裝置的集體焦慮,這種焦慮才是科技公司在大賣產品之際,要發揮企業社會責任的地方,畢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真靠那些反竄改機制就防得了有心變態者嗎?
記者 Pegasus J. J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