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推動綠色氫能使用

6月29日週一,東灣州參議員一項旨在擴大加州綠色氫能使用的法案經簽署成為法律。

參議員Jerry McNerney(D-Pleasanton)的Senate Bill 1350將綠色氫能界定為州可再生能源標準下的清潔能源,只要氫由經加州認證的可再生能源生產,設施在其燃料混合物中使用至少20%的綠色氫能,並且該設施使用綠色氫能經過認證可減少空氣污染。

該法案為使用綠色氫能的發電廠提供財政激勵。

綠色氫能是一種儲存可再生能源的方式。這種燃料因使用太陽能和風能等可再生能源而被冠以「綠色」。氫可通過燃料電池或燃氣輪機儲存並轉化為電能。

SB 1350與加州Renewables Portfolio Standard一起發揮作用,該標準要求電力公司確保所提供電力到2030年至少有60%來自合格清潔能源。符合條件的設施還可將積分出售給不符合條件的機構,從清潔能源生產中獲利。

SB 13502月由代表Alameda縣東部三谷地區和San Joaquin縣的McNerney引入,由State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Trades Council of California和致力於推廣綠色氫能的非營利組織Green Hydrogen Coalition共同發起。

Newsom在州參議院和議會一致批准後將SB 1350簽署為法律。McNerney 認為這是加州更廣泛清潔能源轉型的關鍵一步。

根據加州能源委員會2024年一份報告,可再生能源目前約占加州電力的60%。不過,McNerney辦公室發現,在可再生能源儲存耗盡的夜間和冬季,加州仍繼續由化石燃料供電。

綠色氫能的儲能能力可解決這個問題。

「州長Newsom簽署SB 1350是確保加州清潔能源未來的里程碑式一步,」Green Hydrogen Coalition創始人兼主席Janice Li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項立法使公用事業公司、開發商和投資者有信心推進下一代可調度清潔能源的發展。」

McNerney辦公室表示,隨著SB 1350已簽署成為法律,該法案將立即「推動」諸如Stockton以北15英里的Lodi Energy Center等發電廠設施在不久將來使用綠色氫能。

該法案還將幫助計畫中的設施,如Element Resources的Lancaster Clean Energy Center-該中心將於2028年在南加州啟用,成為美國最大綠色氫能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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