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可能是開春以來最受期待的年度大戲,最有影響力的新聞媒體告上最有「錢景」的科技公司,雙方都是頂尖上的頂尖,包括律師,說詞也都自成道理,所以鹿死誰手頗令人期待。

不過,當然也可能在湯圓搓一陣子之後,台下喬攏,台上握手。

《紐約時報》去年12月27日在曼哈頓的紐約南區法院提起聯邦訴訟,告OpenAI和微軟正透過「非法利用《紐時》的作品來創建與之競爭的人工智慧產品」,並且「威脅到《紐時》提供那樣服務的能力」,要求停止利用其文章來訓練聊天機器人的操作。

OpenAI在微軟入股後,已經成為富可敵國的公司,何況包括谷歌、臉書與特斯拉等超大企業也在搞,所以那些被免費拿來用的資訊發布者,往往是小蝦米對大鯨魚的敢怒不敢言。但《紐時》不是小蝦米,它是媒體的大鯨魚,所以那些AI敢捋魚鬚,就跟它們來個鯨鯊大鬥。

《紐時》在訴狀中指控,微軟和OpenAI在未經許可或付費的情況下,「搜尋《紐時》大量投資的新聞報導免費方案」,用來打造其產品。該報說於去年四月,便曾與微軟和OpenAI接觸,對於使用其智慧財產表達關切,想要雙方就此問題能達成一個解決方案。但在談判期間,該報表示對於內容使用,尋求「確保他們獲得公平的價值回饋」,這樣才能促進健康的新聞生態系統延續下去,並以一種有益於社會,支持大眾資訊管道暢通的負責任方式,幫助開發生成式AI技術。可惜,訴狀寫道:「這些談判並未產生個解決方案。」

事實上,七月OpenAI倒是與《美聯社》就人工智慧公司,獲准使用該社新聞檔案達成了協議。只是《紐時》再三強調,從未允許任何人將其內容用於生成式AI的目的上。至於被損害的金額到底多少,《紐時》沒有給出具體數字,只表示這項法律行動「試圖要讓他們對非法複製和使用《紐時》獨特價值作品,所造成的“billion”計的法定和實質損害負責。」

不管是OpenAI或微軟,生成式AI的代表人物就是OpenAI CEO Sam Altman,所以他的態度便是這兩家被點名公司的統一戰線。他對外表示完全不擔心《紐時》的提告,他說:「事實上,我們不需要用他們的資料來訓練。」他於一月中在瑞士的達沃斯經濟論壇上宣稱,整起訴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不過在提告新聞出來後,他們也與《紐時》進行了「建設性談判」。他說:「我認為這就是人們不了解的東西,任何一個特定的訓練來源,都不會對我們做得那麼過分。」

基本上,他的態度認為《紐時》根本不懂他們怎麼訓練的,憑著粗淺的常識與術語,說從網路上抓到可用的來用,就以為侵權了,所以主張告下去對雙方都沒好處,該好好坐下來談如何對彼此有利。OpenAI在《紐時》提告的第一時間,由發言人發表聲明稱:「我們尊重內容創建者和所有者的權利,並致力於與他們合作,以確保他們從AI技術和新的獲利模型中受益。我們與《紐時》的持續對話富有成效,並以建設性的方式前進,因此我們對此事件的發展感到驚訝和失望。我們希望能找到一種互惠互利的模式,就像我們與許多其它發行商一樣。」

再隔個十幾天,OpenAI於1月8日在官方博客上發表一封比較技術性說明的公開信,仍重申其觀點,即使用網路上的公開資料來訓練AI模型,這包括了《紐時》的文章,屬於合理使用。意即在創建諸如GPT-4和DALL-E 3之類的生成式AI系統時,他們會從數百萬份的藝術作品、電子書、文章等數以兆計的範例中「學習」,以產生近似人類創建的文本和圖像。OpenAI認為不需要許可或以其它方式來補償這些範例,即使之後從模型中開始獲利。

OpenAI在文中強調了文字逆流(letter regurgitation),即生成式AI當被以某種方式提示時,所產出的逐字訓練數據(或近乎逐字)的這種現象,例如,產生某張被認為是某著名攝影師所拍的照片。OpenAI表明,來自單一來源的訓練數據(例如《紐時》的文章),不太可能發生逆流,並會對用戶賦予責任,要「行為負責任」,以避免故意促使其模型逆流。

簡單說,OpenAI的立場是「我們視這一原則對創造者來說是公平的,對於創新者來說也是必要的,且對於美國的競爭力至關重要。」所以放下屠刀,大家立地成佛吧!《紐時》的態度如何?迄今仍沒打算放下,雖然告OpenAI的藝人、藝術家與程式員等個人很多,但《紐時》才具指標性,所以不放下也好,大家真的在等一個可以援引的判例。

記者 Pegasus J. 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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