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不提新證據要法官定罪FTX創辦人

檢察官趕在去年底最後一個上班日前對法官表示,不再提交給陪審團十一月已將FTX創辦人Sam Bankman-Fried定罪的加密貨幣詐欺案,其它指控的證據,因此沒必要進行即將的第二次審理。

檢察官在一封給聯邦地區法官Lewis A. Kaplan的信中說到,在第二次審判的證據只會是已提交給陪審團的證據複製版本,那會讓這案子忽略了「迅速解決的強烈公眾利益」,特別是因為如果判決延遲的話,受害者就不能從沒收或賠償命令中受益。

他們說法官可以考慮於3月28日對Bankman-Fried宣判,他詐欺客戶與投資人至少一百億元的罪刑時,考量已提供當作第二次審判的證據。

去年春天,檢察官撤回某些對Bankman-Fried的指控,然後於今年開始的第二次審判中再提出。不過他們說在去年的第一次審判中還是已經提出,相關於這些被撤銷指控的實質性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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