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市場處惡霸沒收業者租賃單位疑違法?

今天看到聯合新聞網刊出一條本地新聞,因為店家租到惡房客,位於台北市站前地下街的店面,不但被台北市政府罰款,幾周之內,店面使用權還被北市政府強制沒收。

當我看到這則新聞時的第一個想法,又是政府官僚體系作祟,承辦人員手拿雞毛當令箭,對弱勢的老百姓開鍘。記者為了能解更多細節,特別與何先生聯絡上做了專訪。

何先生表示: 世界上法治國家,像這種沒收使用權的情況,一定是經過層層把關,先開內部公聽會,聽聽租賃及裁決單位承辦人雙方的陳述,才會做出決定。這件案件讓人感到不解的是臺北市場處的處理方式,先以公文告知簽約單位的違法項目,因為違反行政中立【租給總統候選人設立聯署站)】,公文通知如不改善將每日處以罰金,十餘天後承辦人發現違反行政中立的理由有點牽強,就將公文內違規理由改為該區的使用業別無聯署站設立,並在隨後以【最速件】通知店家,除了需要繳交罰款並沒收該單位使用權,由於市府完全沒有聽取店家的解釋就逕直一紙定生死。何先生只能尋找市議員及副市長協助,希望能夠只繳罰款即可,對於市府收回使用權是否可以重新審議,得到市場處的回應卻是由於該案已經上了東森電視媒體報導,市場處長官非常不高興。

該店面是由上一代繼承下來(原中華商場拆遷戶之安置計畫),台北市政府承辦員卻因合約上的一條非自願的違規條款,表示業者違法,限期改善,最後決定是除了罰款,還速將其單位使用權強制收回。

近3年由於新冠疫情的市場環境影響,該單位已空置多年,但是何先生每月還是準時繳納管理費用。現在有租客要承租(而且還是短租2個月),當然希望盡快出租多少可以補貼每月的管理費用。

事發後,市政府公文每兩周發一次,限期如期改善,要求聯署站立即撤除。何先生一直都在與租客聯署人溝通,希望能遵守相關規定,未料聯署人表示連署站設立未違法,堅持何先生要走完合約。

何先生表示: 因為自己的無心之疏忽,將單位租給總統候選人設立聯署站。我願意繳納罰款。市府卻將父親遺留下來的單位使用權利,惡霸似的強制收回。這對靠租金過活的老人,就是斷了我的生路。

市管處方面的反應是依法辦理來回應何先生。

何先生又說:台北市站前地下街是市管處委託站前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管理。該合作社又將地下街通道及廣場隔成許多小單位,對外租給許多小攤商,市場處卻完全無視阻礙逃生通道違反消防安全的危險,數十年來縱容少數人每月坐擁巨額租金,卻對一間短期連署站的設立採最嚴厲的處分,讓人不得不懷疑這其中可能藏有多少貓膩,台北市政府的長官們就這樣被下屬蒙蔽,犧牲百姓的權益,汙穢了長官的清譽。目前何先生準備找律師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根據網上資料,台北市場處過去的處理案件紀錄,有一件案子是經過8次限期改善,最後才強制執行。業者最後投訴到監察院,監察院認為沒有違反相關法規。而我的案子才通知兩次,公文就以【最速件】處理,我懷疑有特定人士在背後操作。

特約記者/ Arthur Wu News for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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