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貓王的電影Elvis最近上映,評論和賣座都很不錯,年輕人未必對他感興趣,但是對嬰兒潮的人來說,他是美國戰後對世界的一大文化貢獻,外型好歌聲好,輕輕鬆鬆就成了全球萬人迷。

60年代年輕男子梳的大油頭,俗稱飛機頭,就是受他影響。

對台灣老歌迷來說,當年他的「不雅下半身動作」,我們「無緣」看到,應該早就被新聞局濾選過了,所以貓王基本沒有什麼爭議性,就是一個美國迷人小伙子,長相有些女人味,唱什麼歌都很好聽,事實上在台灣流行的貓王歌曲,抒情的還比較多(搜尋 Angel))。直等到youtube時代,我才看到當年他的大膽風采,在電影中他對母親解釋「我要動才會唱歌」,作為一個鄉下的好動藍領小伙子,那就是他發揮過多精力的辦法吧!他曾有一個大甩腿動作(搜尋 Return to Sender),應該給日後的Michael Jackson相當多的啟發。不管世間道德評價,你必須承認,兩腿要那麼靈活抖動也相當難。在此電影中,有很多不雅動作的特寫,以今日標準來看也顯過份,可以合理假設那已經過導演華麗處理,誇張的成分居多。

華麗處理是導演Baz Luhrmann的特色,我看過他導演的「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告訴自己以後要避開這位導演的電影,整個感覺就像一群人在萬聖節舞會裡演戲,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我屬於後者。此片前半部交待貓王演唱生涯,以分割畫面迅速帶過,不像看電影而像看MTV,後半部才以傳統方式講故事。時代雜誌說此片「一團糟」,可是因為貓王的人生本來就是一團糟,所以這種表達方式還是契合的,評此片「是失敗也是勝利」。

電影以經紀人派克上校(Colonel Tom Parker)的角度來拍,他也是敘事者,湯姆漢克斯把這個角色演得很奇特,有濃重的怪口音,眉眼之間像是大魔頭又像是幽靈,走路蹣跚,於是整部電影就有一種詭異氣氛,想必是導演想強調派克上校控制了貓王的人生,其實他自己也不是什麼好人(分取太多佣金,全面掌控手中的搖錢樹,來自荷蘭的無証移民)。湯姆漢克斯的演技當然很厲害,足可獲頒最佳男配角獎,可是對影迷來說,卻是一個讓人不舒服的演繹。

最令人矚目的還是貓王扮演者Austin Butler, 他今年三十一歲,一直半紅不紅,由於外型吻合,這個角色該算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演貓王他改變了口音,吊兒郎當一副「死相」,在唱歌表演部份,他使勁全力,沒有對不起貓王。他的演技普受稱讚,預計明年會是奧斯卡最佳男主角熱門人選。

貓王出生密西西比州的鄉下,在黑人的靈魂歌曲中成長,在高中就展露頭角,是當地風雲人物,十九歲出第一張唱片。在派克上校大力推捧下,這個梳油頭,畫眼妝的漂亮男生很快成為全世界偶像。根據此片,他去德國從軍兩年,其實是一個形象洗刷(爢靡之男)過程,讓他成為愛國愛民的好男人。沿此線索,後來就有了貓王想重新找回搖滾自我的高潮。

到了四十歲,青春偶像年華已去,他在賭城長達八年的駐唱,見證了他由盛而衰的悲慘事實,最後給世人的印象,竟是發福的身材,誇張的鬢角,亮閃閃的白色連身裝,那時媒體對他也很不客氣,多方揶揄。根據同時代人的回憶,貓王一幫人經常在旅館內破壞胡鬧,貓王最後歌聲走樣,因吃過多提神藥物,精神飽受摧殘。他一生只知舞台,不知其他,失去舞台世界就無他立身之地,最終死在舞台上(42歲)。至於經紀人派克上校,失去了搖錢樹,同樣有個不如意的晚年,他活到89歲。

至於為何華人世界都叫他貓王,到底有沒有依據?英文稱他The King of Rock and Roll,所以「王」當之無愧,但「貓」字從何而來?原來他初出道時就被稱為Hillbilly 

Cat, 「Hillbilly」類似鄉巴佬的意思,應是指貓王就像鄉下野貓,不受文明拘束,野性難馴,進而以此做為魅力訴求。不知港台推廣西洋音樂的哪位仁兄仁姐,把這兩個概念合在一起,於是「貓王」誕生,這真是好名字,遠比艾維斯普里斯萊易唸易記。

我在貓王死後兩年來到美國,在八卦小報上經常看到「貓王復活」的封面,雖是胡扯,但至少表示深受國人懷念的風雲人物才能得此「殊榮」。貓王以他的美、野及天賜的歌喉帶給人們無盡快樂,可惜他疏於保養及自愛,反成為悲劇舞台人生的代言人。

文/ Hijew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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