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ta Clara Valley Water用水新限制生效

6月1日起,Santa Clara Valley Water客戶室外用水受到限制。

·用水限制為每週兩次,僅在上午9:00之前或下午6:00之後。

·在任何可測量的降雨後48小時內,禁止業主用水。

·客戶被要求澆灌草坪一週不要超過兩天。

·客戶將因徑流而受到處罰,例如在人行道、道路、停車場和構築物上浪費水。

·客戶將面臨100至10000元不等的罰款。

Hank Wong是南灣收到通知的一位客戶。他被告知,水的成本將增加約10%至12%,但他並不擔心乾旱費用。

他說:「我知道讓人們節約的唯一方法是觸動他們的錢包,但我也明白,有些人靠固定收入生活,他們應該得到豁免,所以我認為這是一把雙刃劍。」

對於那些被舉報浪費水的人,Valley water將首先向他們發送一封教育信,其中包含如何減少用水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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