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還沉浸在陳巍的超凡表現及金牌,以及其他亞裔滑冰選手的風華時,忽然主流媒體紐約時報出現一篇文章,還是亞裔記者寫的,

說亞裔滑冰選手「比例過高」(overrepresentation),這使我有如挨了一記悶棍。

亞裔熱衷滑冰,表現出色,打破以往由白人壟斷的局面,這個題目很值得寫,只是絶不適宜用到overrepresentation這個字或這個角度。或許這個字本身也沒有錯(執筆記者的辯解),只是在目前敏感的社會氣氛下, over就是代表「過多」,也就是「嫌多」,楊安澤的華裔妻子對此有所回應,她寫得極好:「overrepresentation意謂著人數該有個限制(a ceiling)。」執筆記者絶非新手菜鳥,他不至於不懂得此字所引申的社會涵意。難怪寫出來後引起亞裔社區反彈。

此文章不適宜處還在於:美國單滑代表隊只有六個人,四人華裔,況且冰舞及雙滑選手都是白人,這麼小的樣本,記者就忙不迭地談種族分配問題,他或許認為自己「洞燭機先」,比別人更早「預先」看到「問題」,其實只是無端攪亂一池春水,對和諧社會不僅沒有助益,反而有害。

族裔代表性過高或過低的問題,現在似已成王道,好像一講出來,這個人就成了社會正義的舵手,over那方就不公不義,好像佔了什麼便宜,而under的那一方就受到委屈,需人安慰。真的如此嗎?其實這是一個天大的迷思。各族裔的優勢或弱勢都有其複雜的先天或後天原因,如果讓事情自然發展,老實說,天下事不是overrepresentation 就是underrepresentation,有什麼事是even-representation? 如果有,那必有人為的介入。

美國一直在「追求平等」上人為介入,各種運動、法律、規定層出不窮,翻來覆去地改變,這的確是一個很高的道德目標,然而人為介入可以用不同的方法,所謂「族裔比例」其實只追求表象,所謂「齊頭式平等」,不去改變基本問題,到頭來都是一場空,頻給社會添亂。「我不出頭別人也不能太出頭」有時變成懲罰菁英,或為了納入更多人而降低標準。要對社會有益,應該去找出某些族裔「比例過低」的癥結,予以改善,而非強調哪個族裔「比例過高」。

所謂「平衡族裔比例」往往失之天真或粗糙,舊金山教委被罷免一事就是好例子。精英高中本來就有精英高中的教學目的,教委卻忽然為了族裔公平,改為抽籤制,如果這樣改一改就叫公平,那也真的低估了民眾的水準。我還聽過其他例子,有人為了法界的族裔公平,建議把律師考試的標準降低幾分,所以就有更多其他族裔的人可以做法官或律師。又有人說,矽谷的非裔工程師太少了,要檢討,說這些話的人應該先去學校看一看,矽谷有多少非裔在攻讀理工?如果人數本來就少,怎麼個平衡法?政府該做的是鼓勵非裔讀理工,給他們獎學金,鼓勵他們苦讀,以具備職場所需的技能,而不是保障名額。

在真正公平的定義下,一個族裔的進步,絕對不能依靠別的族裔的讓步,追求卓越,就是需要付出,不願付出那麼多,那誰也幫不上忙。尤其在體育競技上,就是高手出頭,如此而已。如果期望某族裔讓一讓,以讓社會更公平,那基本上已不公平。什麼白人,拉丁裔、非裔、亞裔比例過多的話,其實都是廢話,給予弱勢社區足夠資源,給予激勵,鼓勵發揮自我,追求卓越,整個社會才能進步。

亞裔在滑冰上有亮眼表現,原因也不難想像: 1家長喜歡這個高雅的運動 ;2. 知道亞洲人較嬌小的體型適合此運動,成功率較高;3.在美國及亞洲都已有若干成功先例,作為模範:4.亞裔較富裕,有能力支撐這筆長期的龐大花費 5. 當成功的亞裔滑冰者多了以後,資訊資源都能流通,社區支援力量強大,形成良性循環。再說,滑冰難度高,屬於菁英運動,商業潛力有限,真的是只能問耕耘,不能問收獲的專業,亞裔願投人,美國要感謝了。

最後仍是要讚賞陳巍的超凡表現,不僅讓亞裔增長光彩,更是看不厭的表演,這樣外型、才能、心理素質完美配合的人才,真是幾十年才出一個,更要謝謝陳媽媽,生完四個孩子,還生了第五個,這個世界才有Nathan Chen。

「比例過高」又怎樣!我們等著亞裔在滑冰項目上「獨領風騷」的時代來臨。

文/ Hijew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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