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律禁止騷擾和歧視案秘密和解

加州一項新法律禁止在大多數騷擾和歧視案件中秘密和解。這項法律擴大了#MeToo運動的標誌性改革成果:保證員工可以公開譴責老闆不良行為,無需擔心失去工資或其他福利。

公司不喜歡自己的聲譽被公開汙損,因此經常要求員工在處理騷擾或歧視案件時保持沉默,讓員工簽署保密協議。在#MeToo運動期間,這類協議受到嚴厲批評,活動人士指責它們是一種隔離受害者和保護犯事者免受後果的方式。

2018年一項法律禁止在加州秘密和解涉及性騷擾、歧視或攻擊的案件。週四,州長Gavin Newsom簽署了一項新法律,禁止在包括涉及種族、宗教、性別和性取向案件在內的其他類型歧視案件中進行這些和解。

民主黨參議員Connie Leyva是該法案作者,她將法案稱為「Silenced No More Act」(不再沉默法案)。

包括Arizona、New Jersey、New Mexico和Tennessee在內的其他州也有禁止性騷擾案件保密協議的法律。但Leyva辦公室表示,加州是第一個禁止將保密協議作為員工離職遣散包附加部分的州。

這項法律在加州意義重大,因為加州有一些世界最大、最具影響力的科技公司。

加州法律有一些例外。公司仍將被要求對員工姓名保密,不得發佈任何可能識別員工的資訊,前提是員工要求公司這樣做。加州這項法律稱,公司不能要求員工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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