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二波新冠紓困法案看美政府立法程序

關於美國聯邦政府的新冠疫情紓困金援,已經多次介紹過,但是由於疫情的嚴重性和反复爆發,致使許多產業面臨是否與何時復業的難題,因此國會與總統行政班子都在考慮再次立法,對企業增加扶助,給失業者延長救濟,以及向年入有限的民眾再次發放現金。這個新的紓困法案,5月份在聯邦眾議院已經獲得通過,但是參議院還在審議的過程當中,而且總統雖然表態支持,但是具體金額和條件還都有待推敲。下面我們就來看看,美國要通過一項聯邦法案,需要走哪些程序,參眾兩院和總統這三者之間,是如何博弈的。

我們先來看看眾議院的法案。這項法案全稱《健康與經濟復甦綜合緊急解決方案法》(Health and Economic Recovery Omnibus Emergency Solutions Act),簡稱《英雄法案》(The Heroes Act),由紐約州第11選區民主黨眾議員妮塔·洛伊(Nita M. Lowey)提出,要點如下:
• 向聯邦機構提供2020財年緊急補充撥款;
• 向州、地方、原住民部落和海外領地政府提供付款和其他援助;
• 向納稅人再次提供最高可達1200美元的現金;
• 擴大帶薪病假、家庭和病假、失業補償、營養和糧食援助計劃、住房以及給農民的補貼;
• 修改並擴展為小型企業和非營利組織提供貸款和贈款的“薪資保護計劃”等。

其中最吸引眼球的是現金補助。 3月末通過並已經實行的《冠狀病毒援助、救濟和經濟安全法》(CARES Act),單獨報稅者每人最多可得1200美元,配偶共同報稅則為2400美元。年收入超過75000美元(單獨報稅)或150000美元(共同報稅)則補助金遞減。 17周歲以下未成年兒童每人500美元,限2人。一個家庭最高可以領到3400美元。

新紓困法案與上一輪補助的最大不同,是移除了子女的年齡限制。只要是列在稅表上的子女,年齡超過17歲的也算數,而且子女的補助金與父母相同,也可以領到1200美元,人數增加到3人。家庭年收入限額不變。這樣算下來,一個家庭最多可以拿到6000美元。

從國會網站上可以看到,該法案在眾議院和參議院已經完成的議事程序如下(時間倒序):
日期 時間 議事過程 投票結果
6月1日 參議院二讀
5月21日 參議院一讀
5月20日 參議院收到眾議院通過的法案文本
5月15日 9:26pm 眾議院投票結果:通過 是208-否199
5月15日 8:24pm 有議員提出動議,要求修改法案文本但被否決 是198-否209
5月15日 6:14pm 根據《規則》第19條第1(c)款推遲議事程序
5月15日 6:09pm 就B/I/A/20102節納稅人識別碼進行10分鐘辯論
5月15日 2:39pm 眾議院進行兩個小時辯論
5月14日 9:27pm 議事委員會決議不接受修正案並提供兩小時辯論
5月12日 提交眾議院除預算、規則委員會、撥款委員會
5月12日 法案提交給眾議院

由於新的疫情救助法案涉及的金額高達三萬億美元,比3月份的兩萬億規模還要大,勢必大幅增加聯邦的財政赤字,所以參議院和總統行政班子正在考慮加以修正。目前可以看到一是減少補助金數額,二是調低發放補助金的家庭或個人收入的上限,還有納稅的非公民/綠卡身份和其他移民是否有資格享受救助金。此外,關於延長失業補助金的時限,會不會使得某些失業者推遲返崗等,也有很多爭議。

無論如何,根據國會的議事時間表,7月底前後,應該是參議院完成立法,然後兩院就不同的文本進行協商,最後達成一致並再次表決通過的最後時限。如果矛盾不是不可克服,人們期望兩院一致的文本將在8月上旬送抵白宮,由總統簽字生效。

 

文/霧谷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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