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 Francisco總不時地會有新奇科技玩意出現在街頭,對不在那生活的人或許是個魅力,但對當地人來說,在未經他們允許之前,就把他們的街道當實驗室,這種事情受夠了,而該市領導層也受夠了,立法要求企業在公共場合實驗新科技想法之前,必須獲得市府的同意。

該市參事會已於週二(12/10)一致通過此案,支持者表示,這是美國第一項這類法案的實施。他們說,在一個已成為大科技公司樞紐的城市,也很習慣新科技莫名其妙地到來,例如去年一夜之間,整市就多了數百輛無樁電動滑板車,早就應該這麼做了。

科技業為SF提供了高薪工作,也鞏固了該市創意之都的美名,但未經同意就來的電動滑板車,惹來的是更多民怨,全美各城市都如此。提案立法的參事會主席Norman Yee說:「我支持創新與科技,但我們的居民不是白老鼠,我們的公共設施不是免費給每一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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