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uble-Double Triple-Triple Triple Double之爭

In-N-Out已針對總部Denver的競爭對手Smashburger提起訴訟,指控這家東部速食連鎖店的「Smashburger Triple Double」侵犯了它的漢堡商標。

該訴訟稱,「Triple Double」漢堡與In-N-Out的「Double-Double」和「Triple-Triple」漢堡相似,極有可能造成混淆和誤導消費者,進而損害In-N-Out的利益。擁有69年歷史的In-N-Out總部在加州Irvine,早在1963年和1966年分別為它的兩個名稱註冊了商標。

Smashburger於2007年才開第一家門店。但經過短短十年的發展,該連鎖店已在全球開設了376家門店,其中36家在加州。它於今年7月中旬推出Triple Double漢堡。

Smashburger的聯合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Tom Ryan在7月的新聞發佈會上說:「這將是Smashburger的新標誌性主打食品。」

Triple Double配有兩塊牛肉餅、兩片美國乾酪和一片陳年切達乾酪。相比下,In-N-Out的Double-Double配兩塊牛肉餅和兩片乾酪;它的Triple-Triple-也被稱為「3×3」-則在Double-Double又加了一塊肉餅和一片乾酪。兩種漢堡都有黃油烤制的麵包。

In-N-Out最開始只是一家南加州漢堡店,因風格獨特集聚了一群狂熱的追隨者。自那以後,它已經擴展到五個州,在西部和西南部有326家門店。今年早些時候,這家速食連鎖店還起訴一家堪薩斯州乾洗店,稱其盜竊其名稱和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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