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提案將剝奪加州學生與教職員隱私權

2015年Jerry Brown州長簽署一條法案,禁止加州警察和州外部門,在沒有當事人的同意、法院命令或明顯處於危急情況下,搜索當事人的手機及網路帳號。但一項送交議會的新提案,卻要奪走加州公立學校的學生與教職員這些權利。舊法又稱加州電子通信隱私權法,提供加州人在數位數據時代最基本的第四修正案保護。然而正在研議的新法眾議院法案165(AB 165),卻要「對地方教育單位終止電子通信隱私權法適用,定義就是任何工作或代表地方教育機構的個人。」法案將教育機構定義為縣教育單位、學區和特許學校。

電子前線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認為,「AB 165將破壞在學校就讀或工作的加州人,所受到的隱私權與言論自由保護;並對電子裝置或網路帳號沒有提供外部監督;不通知個人或父母或監護人;沒有保障那些資訊被搜索,及它們怎樣被應用與分享,包括聯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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