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州參議員提法案:延長供酒時間至淩晨4點

州議員Scott Wiener週三宣佈一項法案,旨在授權地方政府可以允許深夜娛樂區酒吧和餐館供酒到淩晨4點。這項法案簡稱為LOCAL Act,全稱為Let Our Communities Adjust Late Night。根據這一法案,在州Department of Alcohol Beverage Control批准下,地方政府可以延長供酒時間到淩晨2-4點之間。

有興趣延長供酒時間的社區必須制定一份確定受影響區域的方案,獲取一份公共安全影響執法評估報告。此外,他們必須證明獲得當地居民和商家的支持,還必須證明公共交通的可用性。

這一法案不適用於酒類專賣店,並且供酒商家仍然需要向ABC申請一張延長供酒時間執照。

「加州是一個多樣化的州,城市和社區對夜生活時間需求各不相同,」Wiener在一份聲明中說。

允許供酒超過淩晨2點的城市包括Chicago、Washington, D.C. 、New York City、Buffalo、Las Vegas、Louisville、Atlanta、Miami Beach和New Orle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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