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代表加州與麻州385,000名Uber司機與該公司之間的8,400多萬元的和解提案,六月初被一名聯邦法官質疑,他想這是否就會讓司機們被商人騙了,或因此喪失機會追求他們的主張。
San Francisco的聯邦地區法官Edward Chen,推遲裁決批准這項和解。該公司與集體訴訟代表律師都爭辯要法官同意,但Chen還是要聽聽數百位反對司機的律師說法。
這起2013年提出的訴訟,挑戰Uber將司機界定為獨立承包商,因此必須自己承擔開銷,並無法享有勞工法提供的保障,包括基本工資、加班等權益。而此和解將讓這問題仍無法解決,只是給司機們工資與開銷的部分補償。
Chen認為這起訴訟如進到審判,若最後司機們被裁定為屬於員工,光給加州的司機補償費就可能達十億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