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權益主義者週末表示,Uber與盲人乘客就歧視訴訟達成和解。Uber同意盲人乘客攜帶導盲犬搭乘,解雇拒載司機。
全國盲人聯邦會於2014年9月提起訴訟,稱許多Uber司機拒載帶狗乘客。
訴訟說,一名Uber司機電話同意將兩名乘客送回Menlo Park的家,但當到達約定地點時看到一個條導盲犬後,他喊道:「不搭狗」,然後揚長而去。
另一名司機將一名Sacramento乘客的導盲犬鎖在後備箱中。訴訟說,在它的司機拒載後,Uber竟然還試圖向盲人乘客收取消費。
Uber否認歧視,並表示它實行搭載殘疾乘客的政策。Uber還認為,作為一家僅連接司機和乘客的專車服務機構,它不受要求計程車和其他運輸服務攜帶殘疾乘客服務動物的法律的約束。
但San Francisco一位聯邦法官去年拒絕撤銷這一訴訟。權益主義者說,隨著法院批准這一協議,它將成為殘疾人訴訟這樣一個公司第一個全國性和解案例。
週六公佈的這項協議要求Uber告訴司機有義務攜帶導盲犬。根據這項協議,對於故意違反這一政策的司機,哪怕僅僅一次,Uber必須予以解雇;對於因其他理由違反這一政策超過一次的司機,Uber也必須予以解雇。
Uber還要支付原告法律費用,金額有待確定。
「如果以全面和平等的方式向盲人提供服務,那麼Uber和其他類似服務機構會成為盲人的一個巨大財富,」全國盲人聯邦會主席Mark Riccobono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