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ta Clara縣對馬路暴怒行為說No!

Santa Clara縣監事會週二批准了一項條例,允許機動車駕駛者、騎自行車者、行人和騎馬者對道路上的敵意和暴怒行為(Road Rage)提起民事訴訟,如成功最高可索賠1,000元。

這個問題最初在近一年前由監事Dave Cortese提交監事會,後擴大到包括縣公路上路怒行為。縣自行車與行人諮詢委員會對此表示支持。

根據監事Cortese辦公室,在監事會通過這一條例上,那些遭到機動車駕駛者威脅或危及的騎自行車者的投訴發揮了重要作用。

「儘管機動車駕駛者和騎自行車的人已經越來越關注彼此,尤其是在狹窄的道路上,但不良行為仍然會經常發生,」Cortese在一份聲明中說。「本條例將允許受害者採取法律行動,從而可能對這些騷擾行為形成遏制。」

據Cortese辦公室,該條例可以防止的不良行為包括駕駛者太過逼近騎自行車者或行人、製造威脅、阻斷其他人行路或投擲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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