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加州行政法官週三說,Uber應當暫停在加州的經營,因其拒絕向加州監管機構提供公司經營行為的資訊,包括事故細節和如何搭載殘疾乘客。Uber已因此被罰款730萬元。
這筆罰款決定來自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一位行政法官。該監管機構允許Uber和它諸如Lyft之類的競爭對手在加州經營,只要他們報告自己的經營行為。
据Los Angeles Times報導,Uber在加州經營的許可將在下個月被暫停,除非該公司提起申訴或一位CPUC委員要求進行復查。法官Karen V.Clopton寫道,此次暫停將一直持續,直到該公司完全符合這些有待解決的要求為止。
這位法官認可公用事業委員會工作人員的主張。CPUC工作人員指出,Uber沒有提交任何所要求的報告,特別是有關它提供殘疾人無障礙車輛次數、司機拒絕搭載地點以及事故原因等方面情況。
在一份書面聲明中,Uber發言人Eva Behrend 說該公司已經提供了足夠的資訊,將對該裁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