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ta Clara縣新條例將強化藥品處理專案

正確處理藥品對於消費者來說不是很容易的事情,所以他們太過經常地將無用的藥品扔在垃圾桶裏或放在馬桶裏一沖了之。由此開始,這些藥品最終出現在我們的水道中。對此,縣在2008年採納了我創建一個藥品丟棄專案的想法。現在,監事會批准了我要求藥品製造商為他們產品承擔責任的條例。

每年,全國有超過9000名兒童因誤食處方藥入院治療。同時,在過去二十年裏,藥品過量死亡人數一直在穩步上升。在美國,每天有113人死於藥品過量,還有6748人因誤用或濫用藥品接受急症治療。10名中毒死亡的人中有近九個人死於藥品中毒。2011年,在全國41340藥品過量死亡的人中,八成是無心之失。

藥品處理不當不僅對個人有危害,而且對環境也有危害。城市污水處理廠在設計上不具備清除最終出現在下水道中藥品所含複雜化合物的能力。大量的研究表明,地表水中的藥品化合物會危害水生生物,如魚;還有一些研究表明這些化合物可能刺激抗生素耐藥菌的生長。

自2008年以來,縣藥品丟棄專案每年收集和處理大約3.5萬磅無用和過期非處方藥和處方藥。這一專案目前由納稅人出資運行,它在全縣有15個藥品丟棄點,服務186萬居民。Safe Drug Disposal Ordinance將取代這一現行專案並在它的基礎上擴大,讓從藥品銷售中獲利的公司承擔起責任。

讓制藥公司為藥品處理承擔責任與監事會2007年通過的一項決議一脈相承,支持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EPR)。EPR明確消費產品壽命終結管理責任,鼓勵將在產品每一階段對人類健康和環境影響降低到最小的產品製造。

一旦該條例生效,制藥公司將有一年時間提交一份在本縣安全處理藥品的方案。這一方案必須包括:

• 在全縣藥房和執法機構置放超過90個安全藥品丟棄箱;
• 允許行動不便和殘疾居民郵寄不再需要的藥物;
• 定期舉行公共藥物收集活動;及
• 遵守加州和聯邦法律,安全運輸和在獲得許可廢物處置場所銷毀藥品。

在這一新專案投入完全運行之前,縣將繼續運行現有藥品處理體系。尋找藥品丟棄點,居民可致電408-299-7300或訪問www.hh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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