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判決縣內法可向製藥業徵藥物處理費

週二,美國最高法院駁回製藥業對一條Alameda縣內法的異議,這是全國第一條這類法律,即要求藥廠必須付費處理消費者未使用的藥物。

最高法院的裁決讓該縣能在這項計畫更邁進一步,並清除其它有類似法令的地方推動上的障礙。San Francisco監事會於今年一月就通過廢棄藥物處理措施,但卻因最高法院仍在思考Alameda縣案子而推遲執行。

San Mateo縣也即將實施自己的條例,Santa Clara則正在考慮。華盛頓州的King縣已從2013年起,就要求藥廠付費清理。

Alameda縣代表律師Arthur Shartsis說:「這是製藥業想要阻止這類法令的最後防線,但現在,兵敗如山倒,全美各地將星火燎原。」

在週二的裁決後,由美國藥品研究與製造商(Pharmaceutical Research and Manufacturers of America)為首的製藥業表示,他們將尋求「教育消費者如何正確使用藥物」,包括「安全、可靠和有效的丟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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