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警員貪汙指控被裁定有罪

上週五,一個聯邦大陪審團裁定兩名舊金山警員在數項貪汙指控上有罪,他們涉嫌在2009年一起警察突襲行動中偷取財物。

Ian Furminger警佐被裁定四項罪名:兩起匯款詐欺,一起密謀違反公民權利和一起串謀竊取聯邦政府資助計畫。

另名警官Edmond Robles被裁定五項罪名:兩起匯款詐欺,密謀違反公民權,密謀竊取,與從聯邦資助計畫竊取超過5000元財產。

兩人在詐騙舊金山市民與密謀分配扣押財物指控上,裁定無罪。 Furminger在只有他被指控的敲詐上,也被裁定無罪。

兩人被控在2009年的警方搜索行動期間,竊取財物,並密謀分配扣押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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