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飯店有責防止孩童從紗窗掉落

一對家長帶著孩子到海邊飯店渡假,因為一樓沒有空房,所以他們入住二樓房間。隔天早上,母親打開窗戶聆聽海聲,看著報紙,計畫今天的行程,接著就聽到他五歲兒子的尖叫聲。他的孿生兄弟爬上窗台,穿過紗窗跌落地面,頭部受重傷。

誰該為此事件負責?父母親責無旁貸,因為他們沒有看好小孩。但是,一個州上訴法庭認為,飯店業主也要為可能會吸引小孩的東西,像這扇可眺望大海的窗戶,沒有裝設防護網或其他安全設施而負責。

上週五San Diego的第四地區上訴法庭,審理Nan與Jeff Lawrence與他們的孩子控告La Jolla 海灘網球俱樂部業主的案件中,做出這樣的裁決:一位飯店業主的責任範圍,應包括設法防止孩童從這樣的窗戶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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