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th San Francisco 慣性縱火犯判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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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因在South San Francisco兩街區縱火十幾起,一名系列縱火犯被判入州監獄7年。

31歲的Jonas Tubon在7月對5起縱火罪名以及1起擁有冰毒罪名不予抗辯。他駕駛他的皮卡車在兩條街道上點燃垃圾袋。儘管他的兩個作案目標區域都是他或他的家人生活的街道,但檢控人員稱他的縱火看上去不是出於個人恩怨,而是出於縱火狂的變態。

2010年5月,他在自己所住的Callan Boulevard公寓建築前第一次縱火。第二次系列縱火2012年3月在Tubon家人生活的Waverly Court開始。他點燃的物品五花八門,包括購物推車、單車、門墊、垃圾和垃圾桶、微型貨車,甚至連灌木叢也不放過。

一名鄰居用監控攝像拍攝到Tubon從他的卡車裡向居民住房扔燃燒物體的情景,並將錄像提交警方。當警方在Tubon卡車裡發現火柴和垃圾袋時,他很快承認點燃垃圾袋並將它們扔向熟悉街區的行為。

Tubon 在被判刑時向法庭、家人和受害人道歉,說他從未想過傷害任何人,他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懊悔。除了入獄判決外,Tubon被下令向四名受害人支付$2,480.27,同時還有其他受害人賠償金額有待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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