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捕釣蝠鲼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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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a rays 蝠鲼

Q: 在加州特別是在San Francisco海灣捕釣蝠鲼是否合法?

 A: 蝠鲼在加州海洋水域一般不會見到,並且它們屬於濾食性動物,想讓它們吃你的魚餌不太容易。它們在東太平樣活動範圍最北的點在San Diego附近,即使在這裏它們也是偶爾被看到。但是,如果有一條迷路遊到更北的地方,那麼是的,使用魚鉤和魚線捕釣是合法的。我猜你提到的可能是蝙蝠魚。這種魚分佈更為廣泛,正常都是用魚鉤和魚線捕釣的。當然,捕釣蝙蝠魚也是合法的。

加州狗母魚

Q: 請幫助我確認一下加州狗母魚的捕釣限額。我的理解是:袋裝限額為各個品種總計20條,其中狗母魚限額為10條。對嗎?我沒有看到這種魚被列為無限制品種。在Central Coast碼頭上,狗母魚一次可以捕釣45條,有人說捕釣狗母魚沒有限制。

A: 你是對的。一個捕釣者允許捕釣的狗母魚數量是每袋10條。狗母魚沒有大小或季節限制。

 

北極熊皮

Q: 我家裏有一張已有30-40曆史的北極熊皮。我沒有有關它的檔也沒有收據。我可以賣它嗎?

A: 不可以。Fish and Game Code 4758條明確禁止銷售熊的任何部位,即使這頭熊不屬於加州本土動物。違反者以重罪論處。

大型獵物設餌

Q: 我有一個問題是關於大型獵物誘餌的。在Mammal Hunting Regulations手冊 12頁有以下文字:
257.5. 禁止借助誘餌捕獵居留獵鳥和哺乳動物

除非本規則或Fish and Game Code另有規定,禁止在任何設餌區域400碼範圍內捕獵居留獵鳥和哺乳動物。

(a) 設餌區域的定義。如本規則中所使用定義,baited area”(設餌區域)指直接或間接放置、裸露、存放、分撒去殼或帶殼玉米、麥子或其他穀物、鹽、或其他任何能夠引誘、吸引鳥或哺乳動物的食物的區域,並且這一區域在完全清理上述食物後十日內依然為設餌區域。

 這一規定也適用於氣溶膠誘餌嗎?氣溶膠不屬於食物,但能夠引誘、吸引或誘騙手冊中並沒有明確禁止非食物誘餌。

 A: 根據California Code of Regulations Title 14, section 257.5,禁止使用任何能夠吸引動物前往某一區域的食物-無論是真正食物還是偽裝食物,並且禁止使用能誘發動物吞食行為的誘餌。一般來說,將氣溶膠噴到空氣中是不被禁止的,因為動物找不到可吃的東西。但當氣溶膠被噴塗到樹、灌木、岩石等物體表面時,動物就會舔、吃、咀嚼、啃食這些表面,這些表面就被認為屬於食物,因此使用氣溶膠是違法行為。

擾亂任何鳥類或哺乳動物正常行為模式的故意行為和餵食大型獵物(CCR Title 14, section 251.3) 也是被禁止的。

查看規則全文,請登陸www.dfg.ca.gov/regulations/ 閱讀California Mammal Hunting Regulations for 2013-2014.

電動漁線輪

Q: 加州允許使用電動漁線輪嗎?

A: 是的。Fish and Game Code沒有禁止在娛樂捕釣中使用電動漁線輪。可用捕釣方法和設備規定可閱讀Freshwater Regulations手冊section 2.00 以及Ocean Sport Fishing Regulations 手冊28.70(a)(3) 。在www.dfg.ca.gov/regulations/和捕釣執照售賣處皆可找到這兩種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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