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子還是鴨子嗎,如果成為了一根火腿?

我的問題是關於加工的水禽擁有量得。一位朋友在剛剛結束的水禽季裡射殺了超過250隻鴨子,於是我問他擁有超過14隻鴨子是否違法。他說沒有,因為他定期將它們加工成鴨肉火腿,而一旦經過加工,它們就不再算成你的擁有。這對嗎?另外一個朋友在100天的捕鴨季裡保留所有的鴨子,最後一起交給一個肉匠加工成火腿。他爭辯說,如果你通過絞肉機加工成肉,它就因為經過加工不再被認為是擁有量的一部分。

如果你煙熏你的鴨子或通過絞肉機對他們進行加工,然後進行冷藏,那麼它們就不受擁有量的約束嗎?如能對“擁有”進行解釋,不勝感激。

回答:你的朋友是錯誤的,可能因超限擁有而被檢控。一般來說,每天袋裝限額是七隻鴨子,而擁有限額是雙份每天袋裝限額。擁有被定義為“新鮮,冷凍或以其他方式保存…” (California Code of Regulations Title 14, section 1.17)。製作火腿只保存這些鴨子。在被食用或分發之前它們仍然處於被擁有狀態。

順便提一句,你的朋友不僅因超限擁有違法,而且那個肉匠也違法,如果他接受鴨子的數量超過擁有限額,無論這些鴨子屬於你哪位朋友。無論鴨子處於什麼狀況(整隻,分切,絞細,煙熏或加工等),鴨子就是鴨子,並且所有鴨子都按限額計數。鴨子與其它所有魚類和動物一樣,在被消費之前都是處於某人擁有狀態中,無論它們的儲存以何種狀態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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