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生意的繼承(Succession)過程中取得成功嗎 ?

需瞭解買-賣協定(Buy-Sell Agreement)Meeting free stock image

對於小型、 集中控股的公司來說,面臨財務困難不只是生意失敗的唯一原因。始料未及的失敗可能來自於沒有對公司的管理層和股東們作出正規的繼承計畫。這種計畫常常會應用買-賣協定(Buy-Sell Agreement) 來實現。

買-賣協定(以下簡稱協定)是一種介於股東們之間的法律協定用來保障當公司股東離職、死亡 或者殘障時公司仍然能存活下去。

雖然協定可以在任何時候擬定,但越早在生意進行時越好!為了避免將來的問題,應瞭解買-賣協定的用處和結構。

典型的協定會寫明當一位股東在遇到”觸發”事件-如退休、死亡或者殘障時,他在公司的股份將會用事先擬定的價格賣出,或者至少願意賣給其他股東(們);其他可能的” 觸發”事件包括離婚、破產、失去專業執照或者這位股東自願賣出其在公司的股份。

協定通常會限制一位股東將他(或她)的股份轉讓出去,並註明條款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可以買進離去業主的股份.

重大的利益

不管你是否出於自願離去,買-賣協定可以讓公司延續下去,使那些賴以公司生存的家庭、員工和合夥人心安。以下是買-賣協定的好處:

. 對離開公司的股東們提供了其股份現有的買方市場

.如果股東身亡,其財產繼承人能有一筆現金來支付善後費用和其他支出

.有助於維持重要非股東員工的工作穩定性

.擬定離職股東股份的購買價

.設立評估公司價值的系統和方法,用來計算股東的遺產稅

可能的結構

買-賣協定通常有三種結構:

  • 互相購買. 每位股東同其他每一位股東都擬定一個協定,這種方法在有三位以上股東時會變得很麻煩,假如有八位元股東的話,就需要擬定56份協定。
  • 公司購買. 公司與每一位股東擬定一個協定並承諾購買離職股東的股份。 這種方法可能會簡化操作程式, 但有些州會限制公司買回股份數額。
  • 第三種方式,  或所謂的整合計畫, 基本上是互相購買和公司購買的組合。這種方式讓公司和股東們推遲購買決定直到” 觸發”事件發生為止。

購買股權的資金來源

人壽保險是最流行的買-賣協定資金的籌備方式。人壽保險有其獨特的在股東死亡時立即產生購買資金,同時又能在此之前讓現金延說增長的好處。在互相購買計畫中,每位股東會為每另一位股東購買並維持一份足以買回過世股東受益人股權的保單,在公司購買計畫中,公司給每位股東購買保險,公司是受益人。

除了人壽保險以外,其他不太常用但可能有效的購買資金的來源有:公司現金流、資產出售、貸款、專用基金和儲蓄等。

稅務和規劃的考量

購買協定的相關潛在的稅務問題: 整合計畫和公司購買協定,在制定時要小心以減低公司和股東的收入稅。

買-賣協定是很複雜的法律檔,需要合格的法律、稅務和保險方面的專業人員的幫助以保證協定合理地制定、執行和資金到位。

最後一點: 最好在問題出現以前擬定好買-賣協定,及早向你的財務顧問瞭解有關與私人公司相關的問題,並瞭解關於如何與專長於公司繼承事務的稅務和法律專業人士建立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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