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納稅人在去年進行了家庭節能改造或購買了節能產品,那麼納稅人在今年可能有資格申請納稅減免。國稅局希望大家了解根據2009美國復甦和再投資法創建或擴大的六個與能源相關的納稅減免。
- Residential Energy Property Credit(居住性能源住房減免)本納稅減免適用於對現有房屋進行符合相關規定節能改造的業主。減免額是所有符合條件改造所發生費用的百分之三十。最大減免額為2009和2010年投入使用的改造工程合計額1500元。該項減免適用於諸如增加隔熱層、節能外窗和節能空調氣筒治療的改造。
- Residential Energy Efficient Property Credit本項減免將幫助納稅人支付符合規定的居住節能設備,比如太陽能熱水器、太陽能電力設備和風渦輪,以及地熱泵等等,只要這些設備安裝在美國境內住房上。該項減免一直持續到2016年,額度為符合條件設備費用的百分之三十。 ARRA取消了一些以前執行的年度最大金額限制。
- Plug-in Electric Drive Vehicle Credit充電電動汽車減免ARRA修訂該項減免,使其適用於2009年12月31日以後購買的充電電動汽車。該項減免一直持續到2014年,最低額度是2500元,最高額度是7500元。額度視電池容量而定。 ARRA分段取消對製造廠家的減免,如果它的銷售量達到20萬輛以後。
- Plug-In Electric Vehicle Credit充電電動交通工具減免此項特殊納稅減免適用於兩種類型的充電交通工具-某些低速電動交通工具和兩-或三-輪交通工具。減免額是交通工具成本的百分之十,最高不超過2500元。適用購買年限為2009年2月17日到2012年1月1日。
- Credit for Conversion Kits該項減免額度是將一輛汽車改裝成符合條件充電電動汽車費用的百分之十。所改裝汽車投入使用必須是在2009年2月17日。該項減免一直持續到2011年。最大減免額是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