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產品投入,幫你省稅

04-08-2010

當你在節能產品上投入時,你可以同時在能源賬單和納稅上省錢。國稅局希望你了解六件與能源有關的稅務減免。這些稅務減免根據2009美國復甦和再投資法擴大。
 
1.住宅能源財產減免:此項稅務減免針對對現有住房進行符合條件的能源節約改進的房主。這個減免是所有符合條件改進費用的30%。最大減免是2009年和2010年合計改進1500元。這個減免適用於諸如增加絕緣層、節能外牆玻璃和節能加熱和空調系統之類的改進。
 
2.住宅節能財產減免:此項稅務減免將幫助納稅個人支付符合條件住宅替代能源設備,比如安裝在美國境內的住房上或與這些住房連接的太陽能熱水器、太陽能電力設備和風機。

3.充電電力驅動汽車減免:ARRA修改此項減免以適用於2009年12月31日以後購買的符合條件充電電動汽車。減免最低額是2500元,最高7500元,取決於電池容量。此項減免到2014年。在每個生產廠家銷售2萬輛汽車後,ARRA分段實施減免。

4.充電電動汽車減免:這是一個特別的稅務減免,適用兩種類型充電汽車-某些低速電動汽車和兩或三輪汽車。減免金額是購車費用的10%,最高為2500元,購買必須在2009年2月17日到2012年1月1日之間。
 
5.變頻裝備減免:此項減免等於將汽車更換為符合條件充電電力驅動汽車所花費用的10%,最高為4000元。所購汽車必須在2009年2月17日後,有效期到2011年。

6.將替代性機動交通工具減免作為一個抵消AMT個人減免處理。從2009年開始,ARRA允許替代機動交通工具減免,包括購買混合動力交通工具稅務減免,可以用於抵消替代性最低納稅。在新法之前,替代性機動交通工具減免不可以用來抵消A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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