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組織須在截止日前提交990表格

05-14-2010

 對於許多免稅組織來說,5月17日這個關鍵的申報截止日期正在臨近。根據法律要求,免稅組織必須向國稅局提交表格990,否則他們的聯邦免稅資格將被撤銷。
 
Pension Protection Act of 2006規定所有非盈利組織,教堂和教堂相關組織除外,必須向國稅局提交信息表格。這一要求自2007年初開始生效,因此2009年是實施新法的連續第三個年頭。未能連續三年提交的任何組織自動失去聯邦免稅資格。

表格990系列信息申報應當在一個組織財政年度結束後第五個月的第十五天進行。許多組織使用日曆年作為他們的財政年度,這使得5月15日成為免稅組織的截止期限。今年5月15日正好是星期六,因此今年截止日期是5月17日,星期一。組織可以在最初截止日之前提交表格8868要求延長他們的提交日期。如果沒有提交延期要求,那麼提交沒有寬限期。
 
小型免稅組織如果年收入在2.5萬元或以下,可以提交電子通知表格990-N。每年收入在2.5萬元以上的免稅組織必須提交表格990或990-EZ,視他們的年收入而定。私人基金提交表格990-PF。

任何免稅組織如果在過去三年裡沒有提交所要求表格,那麼自年度提交截止日起自動喪失免稅資格。根據法律,國稅局在此事處理上沒有裁量權。所有被撤銷資格的組織將在國稅局網站上向公眾公佈。
 
如果一個組織失去免稅資格,它將不得不重新向國稅局申請以重新獲得免稅資格。在撤銷日期和恢復免稅資格日期之間所獲得首日都應當納稅。
 
更多信息,查看Exempt Organizations: Status Revoked for not Filing Annual Returns or Notices或ABC’s for Exempt Organiz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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