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bama立法準「化學閹割」性侵兒童罪犯

Alabama立法者通過一項立法,要求被定罪的性侵兒童罪犯在出獄前接受「化學閹割處理」。

這一名為HB379的法案週二在該州參議院獲得一致通過。根據該法案,作為假釋條件,虐待13歲以下兒童的罪犯必須服用醋酸甲羥孕酮等藥物。這些藥物可以阻止產生睾酮以及身體中其他自然產生、推動性欲的荷爾蒙和化學物質。罪犯還將被要求支付處理費用,負擔不起的除外。

該法案仍需Alabama州長Kay Ivey簽署才能成為法律。

Alabama並不是唯一考慮對性罪犯進行化學閹割的州。加州早在1990年代便通過一項針對侵犯兒童累犯的化學閹割法案,FloridaLouisianaMontanaOregon等其他州也存在類似法律。

Texas也有化學閹割法。但是,該州的處理不作為假釋條件,並且囚犯必須請求這一程式。Michigan過去有一項法律將化學閹割作為假釋條件,但1984年上訴法院裁定這是違法的。

根據Alabama法案,化學閹割處理在犯人被釋放一個月前開始,並將持續進行,直到法院決定不再必要為止。

假釋後,如果假釋人員決定停止接受這一處理,他們將被判定為違反假釋,並將立即被送回監獄。

一些研究發現,化學閹割性罪犯在某些情況下對於減少累犯是有效的。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ACLU) 等強制化學閹割批評者說,這違反第八修正案「殘忍和超常懲罰」禁令。

1997年,ACLU公開反對通過加州和佛羅里達州閹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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