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院通過將在線冒名列為非法法案

06-16-2010

上週,加州參議院通過了SB 1411,採取措施保護網絡冒名頂替受害人。該法案由加州參議員Joe Simitian提出,對加州在電郵和社交網絡時代已經顯得過時的冒名頂替法案進行更新,將網絡惡意冒名頂替他人作為輕微罪行對待。

“網絡使得許多事情變得更加容易,”Simitian說。 “其中之一就是假裝是另一個人。如果這種事情的發生是以引起傷害為目的,那麼人們需要成文的法律可以求助。”

在線冒名頂替不需要特別的電腦技能。在一起案例中,一個密蘇里婦女為了復仇,在一個成人約會論壇上假裝是她前夫女朋友的女兒。

加州現行冒名頂替法在1872年撰寫,沒有充分地解決21世紀技術發展所帶來的問題。它指簽署“任何書面文件”或引起某個人為檢控或償還債務承擔責任。隨著在線通訊的巨大發展,濫用也在蔓延。受害人一般都沒有足夠的法律保護。

“我們必須在技術和隱私保護中尋求平衡,而這是我們應當和期待得到的。”Silicon Valley Leadership Group總裁Carl Guardian說。 “在經歷了成為在線冒名頂替受害人的親朋好友的痛苦後,我特別支持參議員Simitian的SB 1411。這種不恰當的行為必須得到阻止。”

“我們的冒名頂替法早就應該更新了。”Simitian說。 “需要新的法律來打擊這種形式的騷擾。”

SB1411將通過網絡或其它電子手段,並帶有傷害、恐嚇、威脅或欺詐的犯罪意圖冒名頂替他人作為輕微罪行處理。只有那些確鑿的未經許可實施的冒名頂替適用本項法律。該法案包含這些保護言論自由的條件。

在線冒名頂替的懲罰類似於那些針對其它形式冒名頂替已經成文的規定-最高1000元罰金和/或最高1年蹲監。該法案還允許在線冒名頂替受害人尋求民事賠償。包括New York 和Texas在內的其它州最近已經更新了他們的法令,禁止在線虛假冒名頂替。

SB 1411更多信息, 訪問www.senatorsimitian.com/legi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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