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誤認讓人丟掉很多仍可食用的食物

很多人僅僅因為標籤上的日期就扔掉食物,但據專家稱,很多時候這些食物仍然完全可以食用。

除了嬰兒配方奶粉之外,目前沒有聯邦法規要求食品標籤必須採用標準化的日期標示,因此,解讀「最佳食用日期」(Best Before)、「最佳食用期限」(Best By)、「最佳使用日期」(Best If Used By)、「最佳賞味期」(Enjoy By)和「銷售截止日期」(Sell By)等標籤上的日期標示,令人費解也就不足為奇了。

大多數人沒有意識到的是,這些標籤更多是用來表示食物的新鮮度,而不是食物的安全性。加州因此通過一項新法律來澄清這個問題,要求食品生產商只使用兩個標籤:一個用於表示質量,另一個用於表示安全。

Johns Hopkins大學Bloomberg公共衛生學院2019年的一項調研發現,在美國,超過八成的消費者至少偶爾會丟棄接近包裝日期標籤的食品。不過Rutgers大學食品安全專家Donald Schaffner表示:「日期標籤只能保證標籤上標示的日期之前的產品質量,並不能保證產品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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