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meda縣新煙花條例7月2日生效

Alameda縣監事會最近通過一項新條例。該條例旨在遏制該縣未合併地區非法煙花,將責任從使用者擴大到業主,並授權對重複違規行為處以高達1000元的罰款。

該條例在7月4日前兩天的7月2日生效,旨在強化禁用危險煙花和使用「safe and sane」煙花的州法律。

該條例將適用於Ashland、Castro Valley、Cherryland、Fairview、Hayward Acres、San Lorenzo和Sunol未合併Alameda縣地區的所有人。

該條例建立一個新行政處罰制度,允許縣官員對第一次違規行為罰款500元,對第二次違規行為罰款750,對第三次及以後的違規行為罰款最高1000元。

條例還擴大與煙花相關罪行的責任範圍,包括允許煙花活動在他們擁有、租用、佔用或控制的財產上發生的業主、租戶和房東。

今年5月,該條例被提交給Alameda縣監事會。

該條例提案指出,警長辦公室在2025年6月4日至7月6日期間回應644個與煙花有關的報警,這一數字超過報警回應者充分回應所有報警的能力。

該條例提案還表示,非法煙花對公眾健康和安全構成真正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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