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塔克拉拉縣的房主和企業主未來若想挑戰年度財產稅評估,將必須支付數百美元的費用。
縣監事會於 2 月 9 日一致通過,規定單家庭房屋(Single-family home)和公寓(Condo)業主在上訴縣估值官(County Assessor)的房產估值時,需繳納 290 美元的費用;房產估值是決定業主應繳稅額的關鍵。這項 290 美元的費用也適用於聯排別墅(Townhome)、四戶或以下的集合住宅、農地以及空地的上訴申請。
此外,針對商業、工業及四戶以上的大型公寓物業,縣府將收取675 美元的上訴費。縣領導層辯稱,由於縣府預算正承受聯邦資金大規模流失的壓力,財產稅上訴程序消耗了縣府現有預算中無法負擔的時間與資源。若新收費正式實施,預計每年可帶來 340 萬美元的收入,基本能覆蓋該計劃每年約 350 萬美元的運作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收費並非由估值官辦公室提出,而是由負責處理上訴文件歸檔的縣書記官(County Clerk)提出的。
縣執行長詹姆斯·威廉姆斯(James Williams)在投票前表示:「我們是少數幾個尚未收取評估上訴費用的縣之一。」
民眾與業界的反對聲音 儘管許多信件和公眾評論表達了對縣府再次向納稅人討錢的擔憂,監事會仍做出了這項決定。執照地產經紀人 Milo Abadilla 在給監事會的數十封抗議信中寫道:「提議的不可退還費用(住宅 $290,商用/集合住宅 $675)高得不合理,對於尋求挑戰不準確房產評估的居民和企業主來說,將構成嚴重的障礙。上訴程序是縣府的核心職能,本應由現有稅收支持,增加一筆巨額的前置不可退還費用,實際上是在懲罰納稅人行使確保評估公平準確的權利。」
批評者還指出,聖塔克拉拉縣的收費標準將成為加州各縣中最高的一員。相比之下,洛杉磯縣僅收取約 50 美元,舊金山縣則收取 120 美元。
縣府辯稱負擔過重 房主繳納財產稅時通常是將支票開給縣政府,但威廉姆斯指出,雖然每年產生約 80 億美元的財產稅,但縣府實際分得的比例極小。聖縣目前正經營著北加州最大的公共醫院系統,且明年面臨 4.7 億美元的赤字。
威廉姆斯在會議上表示:「每 1 美元稅收中,大約三分之二撥給了學區和社區大學,一部分撥給城市,一部分撥給特別行政區。但管理整個系統的成本幾乎全部由縣政府的一般基金承擔。」他強調,在財政極度緊張的時期,這 350 萬美元的上訴處理費挪用了其他部門的關鍵資金,「我們本質上是將核心安全網服務和縣府直接義務的資金,轉移到了這些行政成本類別上。」
未來展望與爭議 縣府將對這項新收費計劃進行為期一年的觀察,屆時將探索針對無力承擔 675 美元費用的企業主實施「滑動規模(Sliding scale)」收費系統的可能性。
代表第三選區的監事會主席李洲曉(Otto Lee)詢問,若上訴成功,費用是否可以退還。但其同事表示這將違背收費初衷。第四選區監事蘇珊·艾倫伯格(Susan Ellenberg)表示:「無論上訴成功與否,行政工作都已經完成了。我們需要為員工在每個案例中所花費的調查時間和分析成本進行補償。」
本報記者/如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