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ta Clara縣地區檢察官辦公室正調查縣醫院系統非法傾倒廢物,其中包括人體組織、裝有血的藥瓶、機密患者資料和芬太尼。
檢察官表示,調查顯示,Santa Clara Valley Healthcare數個醫院沒有合法處理廢物,導致大量被污染垃圾。
地區檢察官辦公室表示將對縣提起民事執法訴訟。州法律要求醫療和危險廢物產生者從「搖籃到墳墓」對廢物進行管理,以確保適當儲存、運輸和處置廢物。
「縣健康和醫院系統用納稅人錢運作,」地區檢察官Jeff Rosen說。「公眾需要知道發生了什麼,縣不會得到免費通行證。」
從2023年11月開始,調查人員穿上防護服,對從Valley Medical Center、O’Connor Hospital和St. Louise Hospital運走的垃圾壓實機進行系列未經宣佈的廢物檢查。DA調查人員得到州Department of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員工的協助。
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寫道:「他們在垃圾中發現的物品包括:人體組織;液體血液;有抗生素、麻醉劑以及甚至芬太尼等處方藥的藥瓶;非處方藥;液體和固體危險廢物;電池;電子廢物;以及數百份未經編輯的個人患者資訊的文檔和標籤。」
根據八次廢物檢查,調查人員表示,他們估計去年三家縣醫院往垃圾桶中非法丟棄數萬件醫療和危險廢物。
州法律規定,每次處置危險廢物最高可處70000元民事罰款,每次處置醫療廢物最高可處10000元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