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正式提告聯邦政不賣便禁新法違憲

TikTok正式提告聯邦政府了,認為聯邦的其母公司字節跳動,必須在一年內賣掉TikTok,否則就要禁止在美國境內營運,這樣的新法屬違憲。

這起週二(5/7)提起的訴訟,認為聯邦法律違反美國憲法的「言論自由與個人自由」的承諾。訴狀寫道:「這是史上第一次,國會制定了一項法律,針對一個單一、具名的言論平台,要施以永久性、全國性的禁令,並阻止每一位美國人參與一個,全球有超過十億人加入的獨特線上社群。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Foreign Adversary Controlled Applications Act,該法律就是違憲。」

TikTok提告的最大理由,便是聯邦政府沒有提供證據,來支持其TikTok對國家安全構成風險的說法。立法過程都是閉門造車,或是揣測猜想,沒有憲法《第一修正案》所要求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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