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公共場所攜槍禁令被阻止

加州一項禁止人們在多數公共場所攜槍的新法律週六再次被阻止生效。一項對其提出質疑的法庭案件仍在繼續。

一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合議庭解除了對下級法院阻止該法律的禁令的臨時擱置。該禁令由另一個第九巡迴法院合議庭發佈的,並允許該法律於1月1日生效。

週六裁決維持聯邦地區法官Cormac Carney12月20日阻止該法律的裁決。Carney表示,該法律違反第二修正案,槍支權利組織很可能在證明其違憲方面獲勝。

這項由民主黨州長Gavin Newsom簽署的法律禁止人們在包括公園和遊樂場、教堂、銀行和動物園在內的26種場所攜帶隱蔽槍支。無論一個人是否有隱蔽攜帶許可證,該禁令都適用。

Newsom將自己定位為槍支管制領導者,並表示他將繼續推動更嚴格監管。

在週六裁決之後,他的辦公室發表了一份聲明稱:「這一危險的決定將加州人的生命置於危險之中。」

起訴阻止該法律的California Rifle and Pistol Association反駁稱:「政客繞過第二修正案的策略目前已被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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