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ta Cruz縣擬八年建4600套住房

Santa Cruz縣監事會週二最終確定一項最新住房要素,這是縣總體計畫組成部分。縣總體計畫量化並制定為縣未合併地區所有居民提供充足住房的策略。

加州法律規定,加州所有縣和市都必須制定居民住房計畫,每八年更新一次住房要素。新週期包括一項「Affirmatively Furthering Fair Housing」要求,確保在靠近充足服務和資源區域建造新保障房,以減少隔離街區和提高公平。

在即將到來的2023-2031年週期,縣必須建造4600多套新房,其中約2500套是為低收入和極低收入居民保留的保障房。

在上一週期,縣建造1300多套住房,其中約500套面向低收入居民。相比之下,新週期數字大幅增加。

縣行政官員Carlos Palacios表示:「住房供應和住房成本影響當地政府提供優質服務的能力,影響我們商業社區吸引和留住高素質勞動力的能力,最重要的是影響我們居民為家人提供穩定安全環境的能力。」

監事會瞄準Santa Cruz和Capitola市區附近的大部分新開發專案。通過利用最近一系列州法律(涵蓋從附屬住宅單元到建築高度和處理時間的所有方面)授權的重新分區,縣專案能達到甚至超過配額。

根據其中一項法律Senate Bill 10,對充足交通和公用設施連接點附近的任何地塊,縣可以重新分區,最多可建造10個單位。縣規劃委員會已確定40個地塊可以在新配額下開發。

其他重新分區將允許對公有物業進行更多開發,允許在某些地區建造4-6層建築,並允許在以前禁止建造中高密度住房的地區建造更多多戶住宅。住房要素得到縣監事會一致批准,現在必須在90天內得到州住房和社區發展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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