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再次否決加州大容量彈匣禁令

週五,一名聯邦法官裁定,加州不能禁止槍支擁有者擁有可容納10發以上子彈的可拆卸彈匣。

聯邦地區法官Roger Benitez的這一裁決不會立即生效。加州總檢察長Rob Bonta已承諾對裁決提出上訴,因此,加州禁令在案件待決期間繼續有效。

這是Benitez第二次推翻加州禁止大容量彈匣的法律。早在2017年,他第一次否決禁令,但上訴法院最終推翻了他的判決。

但去年,聯邦最高法院為如何解釋全國槍支法律制定了一個新標準。新標準更多地依賴於槍支監管的歷史傳統,而非依賴於包括安全在內的公共利益。

最高法院下令根據新標準再次審理此案。這是對加州槍支法的三項備受矚目的挑戰之一,這三項挑戰正在法庭上接受新的聽證會。另外兩起案件挑戰加州禁止攻擊性武器和限制彈藥購買的法律。

Benitez裁定「美國沒有限制彈藥容量的傳統。」他說,可拆卸彈匣「解決傳統槍支一個問題:彈藥耗盡,必須緩慢地重新裝彈。」

加州總檢察長Bonta表示,大容量彈匣對大規模槍擊者來說也很重要,可以讓他們在不重新裝填彈藥的情況下快速向人群開火。他說, 最高法院明確表示,審查槍支法律的新標準「並沒有為各州創造監管束縛」。

「我們認為地區法院做錯了,」Bonta說。「我們將迅速採取行動,糾正這一極其危險的錯誤。」

California Rifle and Pistol Association主席Chuck Michel稱讚Benitez的「深思熟慮和深入的方法」。

Michel說:「當然,州府會上訴,但對於違反憲法的法律來說,時間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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