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警長辦公室警員獲准在零售店兼職保安

週二,San Francisco監事會批准一項立法,允許San Francisco警長辦公室警員下班後在零售店和其他企業擔任保安。

監事以7票對3票通過該法案,監事Hillary Ronen、Dean Preston和Walton投了反對票。

法案起草人監事Ahsha Safai表示,這項法案將有助於滿足因灣區最近發生盜搶案而提高企業安全性的需求。

目前,只有San Francisco警察局警員被允許作為私營企業的保安兼職。

Safai表示,這些警長辦公室警員只能在非當值時間擔任保安,這一更新不會影響他們正常執法職責。

Ronen質疑:考慮到警長辦公室上週表示經歷人手短缺的情況,允許警員兼職擔任保安是否是一種高效的做法。

但是,San Francisco縣警長Paul Miyamoto稱,這項法案「不會影響到我們目前人員配備水準,因為警員在他們自己時間裏報名加班完全是自願的。我們並沒有因為這項法案而必須提供員額配置服務。」

Miyamoto補充道:「我認為這與我們為法庭配備人員的能力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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