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司法部起訴Uber歧視殘疾人

週三,聯邦司法部對網約車巨頭Uber提起訴訟,指控它向因殘疾而需要更多時間上車的乘客收取額外費用。

司法部民權司助理司法部長Kristen Clarke說:「這起訴訟旨在促使Uber遵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的規定,同時發出一個有力訊息,告訴Uber不能僅因為殘疾乘客需要更多時間上車而懲罰他們。」

根據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的指控,Uber違反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DA)第三章禁止私人交通公司歧視的規定。

Uber在2016開始向乘客收取等待時間費,即,如果司機在到達上車點後必須等待超過兩分鐘的時間才能開始行程,乘客將被收取費用。

司法部稱,無論是需要收起輪椅還是在車內存放助行器,殘疾乘客可能需要兩分鐘以上時間才能進入Uber車輛。

司法部表示,它請求法院命令Uber修改其等待時間費用政策以遵守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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