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 Costa縣一名官員本週表示,縣所有員工必須在10月4日前完成疫苗接種,否則將面臨紀律處分,最嚴重可被解雇。
縣行政長官Monica Nino代表監事會在8月24日備忘錄中提出這一要求。
Nino說,作為就業條件,「所有沒有遵守加州公共健康官或Contra Costa縣健康官更嚴格疫苗接種要求的員工」必須完成全程疫苗接種。
根據備忘錄,員工必須在10月4日前向縣出示疫苗接種證明。
員工可以獲得醫療或宗教豁免,但必須提交書面檔支持此類申請。Nino說,如果獲得豁免,相關員工必須接受每週一次的COVID-19檢測。
這一要求出臺之際,灣區和全國正在經歷由傳染性更強的三角洲變種引起的病例激增。作為應對,一些市和縣正在考慮或強制其工作人員接種疫苗。
Oakland市週四頒佈了類似要求。
Monterey縣監事會週二一致投票確認了疫苗接種要求,並將要求截止日期從9月15日延長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