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加州去年元旦開始實施AB-5法後,優步與Lyft等「頑劣」公司遲遲不肯把網約車司機改納成內部員工,讓州檢察總長Xavier Becerra與洛杉磯、舊金山和聖地牙哥市檢察官惱火,起訴它們違反州法。

檢察官們法庭上一路過關斬將,但這兩家公司也一路上訴到底,直到州上訴法院於10月22日做出州級的最高裁決,認為前面幾級的法院並無法律上的錯誤,判決站得住腳,因此優步與Lyft必須把網約車司機當成員工,提供州勞工法下一切應有福利與保障。

加州第一區上訴法院做出裁決說:「我們得出的結論是,該禁令是根據永恆的公平原則適當發出的。毫無疑問,它的範圍很廣,所以涉嫌違法的規模也很龐大。」檢察總長Becerra聞判決後大聲讚揚說:「加州人為了薪資福利保護進行了長期又艱苦的鬥爭,優步和Lyft卻竭力抵制。」舊金山市檢察官Dennis Herrera說得更尖酸:「法律很清楚擺在這裡:他們的員工在獲得應享權利的同時,司機還是照樣可以擁有他們現有的所有靈活性。唯一阻止這一切的是,優步和Lyft的貪婪。」

檢察官們的這場最後勝利,發生在離公投不到兩週的時間,而優步與Lyft及他們的零工經濟同盟,早已發起了一項豁免AB-5法之外的公投倡議《第廿二號提案》,花費兩億多元,堪稱加州史上最貴的公投提案,且他們成功了。投票結果,贊成公投倡議把以應用程式為基礎的交通與配送司機,定義成獨立承包商,適用於以應用程式為基礎的司機和公司所合議的勞動與報酬政策,總共有981萬多票,比例為58.65%;反對此倡議的,即認為應該由AB-5法來決定這些公司與司機定位的票數近692萬票,比例為41.35%。總共約1700萬張票,也就是加州登記投票的公民都差不多對此表達意見了,

選前一路被輿論壓著打的倡議者,花了重金終於獲得回報,喜形於色,不言而喻,說起話來當然也就虎虎生風。優步首席執行長Dara Khosrowshahi說:「展望未來,您將看到我們更加堅定地倡導像《廿二號提案》這樣的新法律。」他並補充說到,優步還希望「與美國和世界各地政府合作以實現這一目標」。DoorDash首席執行長Tony Xu則說:「現在,我們將向前看、向全國看,準備擁護方便的、比例的和靈活的新福利結構。」前美國交通部長,現任Lyft首席政策長Anthony Foxx說:「我認為《廿二號提案》現在已經為我們建立起一個,可以與其它州和華府討論的架構。該提案已經創建一個可以複製,也可縮放的範本。」

三位勝利者的語氣顯得有點囂張狂妄,但也沒辦法,畢竟在法律上一路挨打的他們,終於靠選民出了口悶氣。而法律一路上都在放話的檢察官們,對於這樣的結果,似乎變成吃了黃蓮的啞巴,一句話也沒吭,倒是一些第三者說了話,像前聯邦勞工部長Robert Reich說美國一個多世紀以來的勞工保護一夕之間瓦解了,紐約大學教授Meredith Whittaker和UC Hastings法律系教授Veena Dubal聯名寫道:「為了使《廿二號提案》獲得通過,這些尚未獲利的零工經濟公司,花了史上的2.05億元在他們的競選活動,有效地為未來的反民主、公司立法制定了政治板模…這場腐敗的競選活動奏效了。」

但平心而論,人家真的是以六比四的差距贏了選舉,難道投贊成票的那一千萬人,都是倡議公司的員工、家屬或被收買的選民嗎?所以對選舉結果忿忿不平,某種程度上可能也是對選民的侮辱。這個提案檯面上總是在罵優步與Lyft之類的零工經濟公司,事實上除了企業實體支持者是它們外,檯面下還有許多組織團體與政黨支持,包括加州共和黨以及加州治安官員、警察局長和州警長三大執法人員工會,還有加州亞裔商會、加州黑人商會、加州拉美裔商會、加州小企業協會、加州農業聯盟、加州納稅人協會及加州犯罪受害者聯盟等民間組織,所以人家贏了似乎也該思考一下他們獲得許多有地位、有信譽的組織團體的背書,光罵提案者花大錢是不公平的。

相反的,反對者陣線多是現任政客,當然就包括AB-5提案人與支持者等一干議員,另外就是加州民主黨,還有總統當選人拜登等,在工會與組織方面,也是以人權團體和零工者組織為主,不過其中有趣的是,優步當初上市這個商業模式時,所打的主題廣告角色老師,竟然也是反對者之一,簡直狠狠打臉了優步推動出來的零工經濟,就如同這場公投結果,也狠狠打臉了加州司法體系,法官再大,也大不過公民的選票。

記者 Pegasus J. 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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