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大容量彈匣禁令被法院終止

週五,第九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一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小組推翻加州禁止大容量彈匣的禁令,稱該法違反聯邦憲法對攜帶槍支權利的保護。

「即使法律有很好的意圖,它也必須通過合憲性審查,」上訴法官Kenneth Lee代表多數意見寫道。加州對超10發子彈彈匣的禁令「觸犯第二修正案核心:武裝自衛權。」

他指出,加州通過這項法律「是在令人心碎和影響廣泛的大規模槍擊事件之後」,但他說,這不足以證明一項禁令的正當性,其範圍「如此之廣,以至於全美一半彈匣目前在加州都是非法擁有。」

對於是否會要求上訴合議庭重新考慮這三名法官的裁決,或者是否會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加州總檢察長Xavier Becerra尚未表態。他也沒有透露州府是否尋求延遲這一裁決,以防止立即出現購買狂潮。根據下級法院的暫緩執行令,銷售目前處於暫停狀態。

California Rifle & Pistol Association律師Chuck Michel稱這是槍支擁有者的「巨大勝利」,是「選擇擁有槍支保衛你的家庭的權利」

因為其他州也有加州類似限制,這項裁決具有全國性影響,儘管它目前只適用於在該上訴法院管轄下的西部各州。

週五的判決支持San Diego地區法官Roger Benitez2017年裁決。當時,他否決了一項禁止持槍者持有10發以上子彈的彈匣的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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