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二晚間,San Francisco市領導人批准延長與冠狀病毒有關的逼遷禁令。這項保護措施於3月份生效,目前在疫情持續期間仍然有效。
這項條例規定,不可以逼遷那些因冠狀病毒疫情拖欠房租的人。租金仍正常到期,但房客不能因為在就地避難令解除之際沒有支付房租而被逼遷,也不能被收取利息或滯納金。
州眾議員David Chiu提議實施全州範圍內延期償付,以保護加州各地房客。頒佈了全州逼遷禁令的州Judicial Council可能會投票決定終止這項禁令,允許地方縣根據他們的COVID-19狀況來決定他們需要做什麼。
如果Judicial Council投票決定終止禁令,那麼對房客的全州性保護將於8月3日結束。
房東們則站在另一邊,說如果不收房租,他們就無法支付抵押貸款、房產稅和其他費用。
社區也在尋求一些資金或稅收減免,以幫助房東維持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