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性騷擾預防培訓期限將被延長

加州州長紐森近期簽署了另一項新法案,延長了企業預防性騷擾培訓實施規定的期限。根據SB778的規定,擁有五名或更多員工的雇主,現在必須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完成強制性的一小時或兩小時員工培訓,以符合規定。


針對2018年9月前加州州長布朗簽署成為法律的SB 1343規定的期限,這一新規定就將給企業實施一年的延期。此法案要求員工在被雇用或晉升的六個月內,以及之後的兩年內,完成該培訓。

此期限同時也引起了公平就業及住房部(Department of Fair Employment and Housing)的關注,即如何將新的培訓要求與以前的培訓相協調。為了遵守2020年1月1日的截止日期,在2018年對員工進行培訓的雇主將需要在2019年再次對其進行培訓,從而導致這些員工在兩年內接受兩次培訓。

由於規定期限被延長,在2018年對員工進行了培訓的雇主可以在2020年繼續提供培訓,同時仍要遵守截止日期。此外,在2019年對員工進行培訓的雇主,則無需在2021年之前提供更多的培訓,此後每兩年再提供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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