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難西點軍校學員或身後有子

一位法官裁定,一名在滑雪事故中遇難的21歲西點軍校學員的父母可以用他的冷凍精子孕育孩子。同時,法官也指出潛在的倫理問題。

根據最高法院法官John Colangelo週四的裁決,Peter Zhu的父母能夠利用已故兒子的精子與代孕母親懷孕。法官說Zhu的父母還沒有決定是否要用它。

Colangelo寫道:「在這個時候,本法院將不限制Peter父母最終使用他們兒子的精子,包括將其用於生殖目的可能性。」

Zhu是加州Concord人,今年2月因滑雪事故去世。在進行他的器官捐獻手術時,他父母獲得將他精子取出並冷凍的法院許可。不過,法官直到上週才決定他們是否可將精子用於生殖。Zhu的精子被保存在精子庫中。

Colangelo說,他在州或聯邦法律中沒有發現任何限制。他指出,很少有法院討論死後生育問題,但是那些討論過這個問題的法院把死者意圖作為決定因素。

他引用了一起2008年案件。在這起案件中,根據一名男子生前書面要求,一法院下令銷毀他的精子,儘管他的遺孀聲稱精子是她的財產。

他還引用了一起1993年案件。在這起案件中,一法院認為,因為死者長期女友可能會將死者精子儲存起來以備將來使用,死者的遺產代理人沒有權利根據死者書面意圖銷毀他的冷凍精子。

Colangelo說,Zhu沒有留下任何關於死後使用自己基因材料進行生殖的書面意圖。但他指出,Zhu父母作證說,Zhu在談話中談到自己希望有幾個孩子的夢想,並且他認為有責任繼承自己的文化和家庭遺產。Zhu在西點軍校的軍事顧問也作證說,在輔導期間Zhu稱有生養幾個孩子的目標。

儘管Colangelo將如何處理Zhu的精子的決定留給他的家人,但他指出,可能還有其他障礙,包括部分醫生出於倫理原因不願提供幫助。

通常,涉及死後生育的法院案件是由倖存的配偶而不是父母提出的。但Zhu情況並非沒有先例。

2007年,愛荷華州一家法院授權一名男子的父母將他的精子捐給他的未婚妻,以備將來生育之用。2009年,一位德克薩斯州女子獲得法官許可,在她21歲兒子死後提取精子,並打算請代孕母親為她生一個孫子。

2018年,American Society for Reproductive Medicine發佈了生育中心死後收集生殖組織倫理指南。該組織說,如果死者書面授權,這是合理的。否則,它說,項目應該只考慮來自倖存配偶或伴侶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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