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裁定:保護當眾攜帶槍支自衛權利

一聯邦上訴法院週二裁定,第二修正案保護當眾攜帶槍支自衛的權利。

第九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以2-1裁定,鑒於拒絕給予George Young當眾攜帶槍支保護自己的許可,夏威夷官員侵犯George Young的權利。

這一判決推翻了一項下級法院判決。根據下級法院的判決,聲稱修正案只適用於保存在家中槍支的官員得到支持。
「我們不輕視槍支暴力問題,夏威夷州尋求打擊槍支暴力問題可以理解,」法官Diarmuid O’Scannlain說。「但是,不管是好是壞,第二修正案確實保護當眾攜帶槍支進行自衛的權利。」

如果這項裁決保持成立,它可能會導致處於第九巡迴法院管轄權下的幾個西部州出現更多的當眾槍支。目前,這些州限制當眾攜帶槍支。

「像夏威夷和加州這樣的州將不得不允許更多的槍支出現在街道上,」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教授Adam Winkler說。「但只有在允許人們攜帶公開展示槍支情況下,各州才能禁止隱匿攜帶。」

不過,Winkler預計這一判決將被上訴到這個在San Franciso法院的全席合議庭。

在週二這一判決兩年前,第九巡迴法庭一全席合議庭裁定沒有當眾攜帶隱匿槍支的權利。20166月這一判決推翻了一項也是由O’Scannlain撰寫的2-1合議庭意見。

槍支權利是全美政法界爭論最激烈的問題之一,任何槍支權利的鬆動或限制常常導致法庭上的爭鬥。聯邦最高法院近年一直回避這一問題:在20082010年否決哥倫比亞特區和芝加哥槍支所有權禁令後,拒絕對槍支限制的挑戰。

Richard Clifton法官在他的異議中提出,最高法院不可避免地必須權衡這個問題,因為幾個相互衝突的上訴判決現在顯示「在這個問題上沒有一個單獨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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