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mont住宅新規:限制獨戶住宅面積

週二,Fremont市議會以41票數通過新住房設計規定,進一步限制獨戶家庭街區新建或翻建兩層住宅的規模。

議會這一行動是對一些居民長達數月遊說的回應。這些居民擔心「巨型住宅」會壓制一個社區的特色,並可能侵犯鄰近家庭的隱私。

根據新住宅設計規定,一幢住房的第一層不得超過土地面積的45%,第二層不得超過第一層的25%。

舉個例子,根據一份工作報告,如果土地占地面積為6000平方英尺,那麼一幢單層住宅最大面積為2700平方英尺。如果加建第二層,則第二層最大面積為675平方英尺,也就是說,一幢兩層住宅總面積最大為3375平方英尺。

根據原有規定,第一層面積最大不超過2400平方英尺,但第二層面積最大可到1440平方英尺,兩層總面積最大為3,840平方英尺。

今年2月,議會指示市工作人員解決有關「超大第二層住宅增建物」的問題。9月初,議會對一些納入社區調查看法的初步建議進行了討論。

在週二晚公佈方案前,議會做了一些調整。投票反對新規定的議員David Bonaccorsi表示,他認為這些規定應該更加嚴格。

Fremont社區發展局局長Jeff Schwob則告訴議會,更嚴格的限制措施可能會導致更多的翻建許可證不得不進入公眾審查聽證會程式。

Schwob說,這可能會讓工作人員不堪重負,並因此產生大量許可積壓,反過來又會增加申請者成本。

一份工作報告指出:「房主們會變得沮喪,有時會生氣,因為在為他們的房子增建可以做什麼這個問題上,他們無法得到一個簡單的答案。」

灣區建築商Rudy Parra告訴記者,現行法規已經足夠嚴格,不需要改變。另外三名居民表示,他們支持對第二層規模實施更嚴格的監管。

議會還通過了一項「太陽能獲取」條例,確保任何現有建築高度增加或任何新開發專案不會在鄰居太陽能面板上投下過多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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